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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鋼結構工程設計方法。
1.1塑性設計方法。
當鋼結構工程結構構件的塑性性質和強度高于標準載荷的構件乘以安全系數時,塑性設計方法通常用于構件的內力結構分析。該方法具有一定的優點,主要表現在其結構進入塑性后可以允許內力重分布,但必須注意其結構和構件需要有足夠的延展性,并根據實際需要嚴格限制翼邊緣和截面腹板的比例尺寸。
1.2允許應力法。
鋼結構工程允許應力法在設計和應用過程中也需要堅持一定的原則。具體來說,結構計算應力要求小于結構構件設計中規定的允許應力。在計算結構構件的應力時,必須按照規定的標準荷載進行設計。計算是通過一階彈性理論獲得的,由去除材料并大于1的安全系數的極限應力或屈服應力確定。該設計方法存在一定的缺陷,需要根據實際情況科學選擇。
1.3極限狀態法。
極限狀態法的出現可以有效地解決上述兩種方法中存在的缺陷,更好地提高設計質量。極限狀態法采用荷載分項系數和抗力代替單個安全系數。在荷載作用下,結構可以在一定的周期內達到兩個極限狀態,即正常使用狀態下的極限狀態和承載能力極限狀態。后者對應于結構的安全性,主要是指結構斷裂、塑性變形等造成的結構破壞。極限狀態是目前鋼結構工程設計中應用最廣泛的設計方法,能有效提高設計質量,保證建筑鋼結構的穩定性。